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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推进开州区“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工作,现将我区物业领域集中整治典型案例发布如下。各物业服务相关责任主体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续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一、重庆来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 (一)基本案情 重庆来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开州区汉府大第小区(开州区盛合隆购物中心)提供物业服务时,消防控制室安排值班人员无证上岗。 (二)法律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三)处理结果 2026年3月,重庆市开州区消防救援局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重庆来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6900元的行政处罚。 二、重庆鑫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相关事项,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一)基本案情 重庆昕晖旭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鑫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中,未对:不同类型、区域的场地有偿利用的最低收费标准,公共收益的财务管理要求,相关的合同、会计凭证的建档保管、公示及查询办法,公共收益收支的审计办法等事项进行约定;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及时公开与公共收益相关的合同或者协议等。 (二)法律依据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三款第(四)项、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 (三)处理结果 2026年8月,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重庆鑫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00时00分前,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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