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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物业领域集中整治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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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云山 发表于 2026-9-10 10:50:1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IP:重庆南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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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推动巫溪县“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落地见效,现将物业领域集中整治典型案例发布如下。各物业服务相关责任主体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主动纠治违规问题,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一、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巫溪分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人数不足、火灾自动报警主机蜂鸣器被停用

(一)基本案情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巫溪分公司管理的巫溪县碧桂园翡翠郡小区,存在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仅1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火灾自动报警主机蜂鸣器被停用的违法行为。

(二)法律依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重庆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50条。

(三)处理结果

2026年6月29日,巫溪县消防救援局对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巫溪分公司以上2个违法行为分别作出3610元和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重庆金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

(一)基本案情

重庆金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巫溪县元亨国际生活小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楼层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

(二)法律依据

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和《重庆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50条。

(三)处理结果

2026年5月21日,巫溪县消防救援局对重庆金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3610元的行政处罚。

三、重庆鼎奥电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一)基本案情

2026年4月24日,执法人员对重庆鼎奥电梯有限公司维护保养的碧水雅苑小区开展检查时,发现通过特安信电梯管理系统上由维保人员本人上传的维保记录中,存在时间错乱;同时执法人员通过调取小区现场物管监控发现,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涉嫌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

(二)法律依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三)处理结果

2026年8月,县市场监管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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