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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春风与湖小区物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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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云山 发表于 2026-2-24 14:46:2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IP:重庆渝中区
      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依法对辖区内“春风与湖”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目前,重庆市物业管理工作专班已责成属地相关部门,将该企业违法情况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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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相关规定职责,擅自将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出租给某公司用于经营,租期自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月租金3264元。此举改变了物业管理用房的规划用途,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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